然红衣女孩也很漂亮,可她喜欢那个淡蓝色衣裙的女孩,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但是他生性腼腆,又不好意思直接跟李明开口询问,只能闷头“嗯”了一声。
李明却以为王剑心里惦念赵欢欢,不好意思开口,到了晚上,药店打烊,他居然就领着王剑去赵欢欢家里拜访去了。
趁着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间的功夫,王剑鼓足勇气问赵欢欢“你朋友叫什么名字,也在第n中学读书吗?”
“你打听她是因为你喜欢她?”赵欢欢直截了当,王剑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剑斟酌着如何和赵欢欢开口的时候,赵欢欢说道“她还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就等她几年,至少等到她十八岁。”
前世魏明山师范毕业回到小镇教书的时候也已经十八九岁,不过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爱,等个三四年等她长大,难道不愿意?
如果不愿意,只能说不是真爱啊,就是见色起意!
赵欢欢的话让王剑喜出望外“我当然愿意等她……”
赵欢欢却浇下一瓢冷水“前提条件得是她也喜欢你。”
王剑神色怔怔,点点头,说道“能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吗?”
话音落,李明回来了,王剑好失落。
赵欢欢却不会同情他。
在赵欢欢看来,既然魏明山要成为她的闺蜜,那以后就不能只在小镇发展了。魏明山是要跟着她走出去的,离开小镇去往大城市。
而王剑没有学历没有钱,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无所有。他怎么配得上她?
最爱的闺蜜如果嫁给一个让她赵欢欢看不上的男人,她赵欢欢要在心里堵一辈子,那多闹得慌?
除非是和这个闺蜜绝交。
“欢欢,王剑从小就想学医,你能不能带带他?”轮到王剑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明问赵欢欢。
“李医生您是医生,他跟着你不就好了?”
李明尴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药店没有倒闭,现在生意越来越好,我也在镇子上打响了名气,那是因为背后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剑做徒弟吗?”
其实,李明就是想让王剑和赵欢欢多接触,都说感情是培养出来的,见面三分情,见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从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样了。
只要王剑将赵欢欢娶回家,那就是给家里娶了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回来啊。
毕竟现在,自己和赵欢欢之间并没有什么棒死了的关系,赵欢欢可以选择和她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合作,另行选择合作方。
在镇子,谁得到赵欢欢,谁就得到了财神爷。
李明心里门儿清,在大家都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作为一个最早的知情人,必须先下手为强。
赵欢欢却并没有收王剑为徒的意思,而是说道“王剑想学医,李医生你应该让他去读医学院。”
“医学院岂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脸,家里都是学渣的基因,读医学院必须是学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当我的徒弟又岂是想当就能当的?”
十三岁的少女看着李明,眼神里闪过一丝寒光,让李明激灵灵一凛。
他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万块钱,银行里取出来的一捆实实在在的纸币,“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
赵欢欢点点头,在王剑从洗手间出来钱收起了钱,说道“看病这个生意的确是暴利,但是你也记得看看病人是啥样,如果家里穷的,你就适当免一点,也能博你的好名声。”
“好好好,这个我知道。”李明点头哈腰的。
赵欢欢发话前,他可不敢知道。这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实在太邪门了,深藏绝技就不必说了,身上总有股逼人的压迫感,让人和她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