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已经穿了一个星期,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做件备用的外套,然后他就遇到了滑铁卢,从昨天纠结到今天。
“你这……”沈丰捡起一块布料,“我还以为你这几天开灯是因为害怕,原来是做衣服,手工不错,做了挺久的吧。”
荀墨捏捏鼻梁,放下手上的工具,无可奈何“外套比较难,我昨天尝试着画了版型,可到塞羽绒的时候总是掉出来。”他指着放置在一旁的“版型”。
那是由不知道几件上衣裁剪缝纫在一起的东西,而荀墨指的会掉出来是棉布与棉布之间的拼接。
沈丰捡起来看了看,客观道“应该是边距和针的问题。”如果是缝纫机缝制可能不存在这种问题。
忽略奇怪的版型,单看荀墨的针脚,不得不让沈丰赞叹“其实很厉害啦,我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做外套?”
荀墨没懂沈丰的意思。
“你格子里是有整套的棉衣棉裤嘛,你别拆他们,直接合二为一棉花塞中间就好啦。”虽然可能不太好看。
沈丰随口的建议将钻到牛角尖的荀墨拉回现实“……您说得对,只要两件合在一起,在边缘多封几次,虽然不好看,但漏棉絮的情况应该会改善很多,还能节省时间……”
“对,还可以里面的剪短些,你说要不要在外面加层急救毯,别这么看我,我认真建议的,防水呀是不……”
沈丰随性也不会自己帐篷,反正长夜漫漫有没有消遣,做衣服它不香吗?
于是几天后,沈丰也收获了一些私人衣物,还以防万一做了一些充作一次性使用的私人用品——虽然她的生理期结束了,但空间内只有那么一货架的宝贝,她有点舍不得用。
不过沈丰呆了几天做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还是改行当木制手工家。用她的说话是已经有个布料手工达人了,我还是当木料的吧。当然更多的则是锻炼力气,因为沈丰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菜鸡,虽然这几天连续不断的走路让她体力上涨,但事先买来的轻剑还是没有手感。
所以每当清晨被荀墨叫醒后,她都会挥剑一百下,荀墨做早饭;而黄昏则是荀墨拿着兵工铲砍伐树木,用以晚上维持的火焰,沈丰做晚饭。
轻剑沈丰原先也想着给荀墨一把,只是荀墨感觉手感太轻,嫌弃了它——和沈丰这种亚健康的宅女不同,他可是日常健身的,虽然穿上衣服根本看不出来,再加上荀墨的不易黑的冷白肌肤,看上去总感觉比沈丰更秀气斯文。
尤其在很久之后,沈丰一身宅出来的软肉白肤被环境和太阳磨练成具有力量的蜜色肌肤,不知情的都以为荀墨是她的禁脔,那就是未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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