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清八旗圈占土地,原本就是圈占无主之地和闯贼所占之地。若有闯贼所占之地,原系良民士绅所有,准许原主报请官府备案后领回耕种经营。”
话虽然不多,但是内里包含的信息量极大。
关中地区经过二千余年的耕作,哪里还有什么无主之地?所谓的无主之地是谁的?还不是那些平头百姓升斗民的?!圈占无主之地,就是明白告诉陕西官绅,你们的土地咱大清是绝对不会动一尺一寸的!
所谓的闯贼所占土地,大多数是当年在陕西的秦王一系所圈占的土地。从朱樉受封秦王开始,秦王府一系共有十一世十六位亲王,十五位郡王,至于从镇国将军到辅国中尉的各种宗室亲眷那就不计其数了。如此庞大的一个集团,三百年来在关中地区占有的土地数目庞大。但是,从李自成击败孙传庭,攻克西安后,这许多的土地大多成了大顺军的官田,也就是曹振彦所的闯贼所占据土地。这些土地,眼下大多数属于上好的肥沃土地,有水渠可供灌溉,种植着棉花麦米芝麻等作物。
一面我大清八旗只占无主之地和为闯贼所占之地,这就等于给陕西官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放心吧!咱们不会动你们的一尺一寸土地的!
不但不会动陕西官绅们的土地,而另一面,曹振彦更是很大方的邀请陕西官绅来分享击败李自成之后的胜利果实。“闯贼所占之地,原系良民士绅所有,准许原主报请官府备案后领回耕种经营。”只要你们跟我们合作,那么,被大顺军没收的那些原本为宗室勋贵太监们占有的田地,咱们可以一起坐下来排排坐分果果。
于是乎,曹振彦的这份拿下潼关后,在陕西关中地区进行八旗圈占旗地的文书,已经演变成了大清八旗和降清官吏将领与陕西地区的汉族地主官绅们一起分赃的协议了!
不但可以分享果实,曹振彦贝勒更是要恢复法律和秩序,要在陕西这块饱受流贼荼毒的土地上恢复万历优免则例来与民休息休养生息。当然,前提是要你们跟我大清合作,一起干掉我们共同的敌人李自成!在这个目的达成之后和执行过程中,你们的财产会得到我的保护,并且会分享到胜利果实。
(写到这里,不厚道的作者又想起来一件事。如果一九三七年的日本人也提出类似的原则或是合作条件,比如将日中提携共同防共的条文原则更加细化,保护江浙财团和四大家族的利益,那么,校长还会在从197年到1941年不停的派人去和日本人进行停战和平谈判吗?日本人如果能够答应校长提出的恢复七七事变前的中日形势,校长还会在一个胜利接着一个胜利的情况下,一路向西,从南京到武汉,从武汉到重庆,从重庆准备转进到西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