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此刻身处一个城镇的小摊上,面前血迹斑斑的木桌子上放着新鲜杀死的猪,她的手中还有一把油腻腻但分外锋利的刀……
所以……
所以……
她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卖猪肉的?
一一这都是什么品味,她觉得自己不是来体会人生百态的,而是想方设法吃苦受累的。
莫名觉得她好像在上一个变形记的节目。
明明她是个衣食无忧丰衣足食的小姑娘,就算直播不是也应该直播一些上档次的东西吗?
卖猪肉……
她无肉不欢,并不意味着她喜欢卖猪肉啊。
看着脏兮兮的袖子,案板上时不时还有几只苍蝇嬉戏逗留,养尊处优了十几年的笙歌忍不住干呕。
由俭入奢易,由奢出简难。
上个世界顾怀远建国开启新纪元,她也算是开国功臣,自然是风光无限,衣食无忧。
过惯了老封君似的生活,再来看现在简直是难以接受。
“老胡,三两猪肉……”
三两猪肉是多少……
笙歌用油腻腻的手挠了挠脑袋,随意割下一小块儿,放在一旁秤上装模作样称了称。
“老胡,怎么今天又用到秤了,不是用手掂量掂量就可以?”
对面是个穿着麻布衣裳的庄家汉,衣裳看起来还算干净,想来家境殷实。
笙歌手一顿,她是知道熟能生巧这个成语的。
“昨晚手撞了一下,怕估摸不准。”
笙歌随口编了一个理由,把三两肉用绳子穿起来递给了庄家汉。
三两肉够吃吗?
她觉得都不够她塞牙缝儿的。
“不会是又被你那现世宝女婿给气着了吧。”
“不是我说,你那女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都穷的揭不开锅,一家老小迟早要喝西北风。”
庄家汉接过猪肉,咂咂嘴很是不屑的说道。
女婿?
笙歌抓住了重点,她好像有穿成了一个老头儿,还是有女婿的,并且女婿还是个好吃懒做的穷鬼,好像还挺出名的。
“儿孙自有儿孙福。”
笙歌心大的说道。
“今儿怎么这么好说话?”
庄家汉诧异极了,平常不是老胡骂的最凶,他们这些人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附和吗?
“……”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是个什么环境。
笙歌只是淡淡的看了庄家汉一眼,就再也没有开口。
庄家汉自觉无趣,提着肉哼着乡间小区儿就离开了。
笙歌找了块儿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脑袋闪过一道灵光……
怎么办,她好像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现世宝女婿,还是个穷鬼,她是个卖猪肉的……
登时,笙歌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人,胡屠夫……
她竟然成了赫赫有名的范进老丈人,自家女婿都五十多岁了,那她呢?
当初读范进中举这篇文章的时候,她只是感叹于胡屠夫那张常人拍马都赶不上的嘴,刺起人来不要命,从来都没有深究过胡屠夫的年纪。
好像又快要老死了,宝宝不开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