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想她堂堂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竟然还比不过一只老僵尸……
这就有些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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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转念一想,她是不是可以抱大腿呢。
唉,本小仙女倒是想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上人生巅峰。
可老天爷貌似舍不得看见他的亲闺女如此穷困潦倒,屁颠屁颠送来了金手指。
王九郎固执的认为她是卫玠,赶不走,打不过,所以,所以,就当做送财童子吧。
呸,分明是僵尸。
哼,她竟然打不过王九郎,这简直就是耻辱。
明明她感知到自己潜力无穷,身体里蕴藏着庞大的能量,可偏偏调动不了。
最起码别人还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可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没了脑子,就连武力都被压制了?
不公平,不公平。
“对,还有……”
王九郎嘴角含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既然卫玠喜欢这种闪闪发亮的东西,那他丝毫不介意再收藏一些。
回想当时,无数清流名家对卫玠的评价,“美风神,善清谈;常以为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不见喜愠之色。”
王九郎便忍不住失笑,卫玠可不是那等清心寡欲之人。
与其说卫玠善清谈,倒不如说他喜美食。
与卫玠相处许久,他也算是了解一些卫玠的喜好。
喜美食,好美人儿,如今还多了一种属性,那就是财迷。
莫名可爱怎么办……
人心向来都是不公平的,你喜欢此人,那么她的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都是最好不过的。
哪怕是有缺点,都是可爱的地方。
笙歌笑眯眯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儿。
银子……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银子……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可以体会一下用银子砸人的感觉了。
哼,百两够不够?
不够的话,小爷给你们千两……
笙歌的脑洞发散的很远,似乎已经看到了她自己在浪荡败家纨绔路上一去不复返的样子。
咳咳咳……
灬?e?灬
打住,不能再想了。
“咳咳……”
笙歌一本正经的清了清嗓子,大义凛然的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爷是那等为了区区金银财宝就折腰的人吗?”
嗯,事实上她无比想折腰。
嗯,五体投地那种也行。
已经被金银财宝晃花了眼都笙歌已经没有多余的脑子去思考用词的准确性。
“我想送……”
“如果阿城不肯要的话,恐怕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就再无重见天日的时候了。”
王九郎叹了口气,唏嘘说道。
笙歌╮????╭
老天爷证明,这真的不是她厚颜无耻要的。
先不说金银,单单说那些雕刻精美,令世人惊叹的器具珠宝,就值得让世人一见。
对天发誓,她可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而是为了造福广大匠人。
嗯,本小仙女就是如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愧是王族中人。
于是笙歌虚情假意的推辞了几番,在王九郎的固执下把这足以让人迷了心智的金银珠宝纳入囊中。
哈哈哈……
一夜暴富就是这种感觉,酸爽啊。
虽说大晚上出门容易撞鬼,那如果这鬼是来送银子的,她倒是不介意多撞几次。
大把银子入手,笙歌看王九郎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