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很聪明。
它真的很聪明。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是因为,方莫是看着它从云雾里走出来,不,爬出来的。
云雾怪的外形很怪。
它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毛毛虫,浑身生长着极为细密且闪烁着绿光的毛发。
没错,它绿了。
但现在不是说它的颜色,而是它身躯奇怪的构造。
毛毛虫一般的它,通体胖乎乎的,可是在身体的四周,却又生长着浓密且令人感到发寒的小触手。
它们都是透明的。
如果不去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这一特性。
而那些东西,在接触到地铁时,会有一点点钢铁碰撞的声音响起。
很细微,可以看得出来,它在极力的克制着。
这就证明了它的聪明。
它并没有用那些透明的腿去爬行,而是用自己较为柔软的腹部,在地面上一点点的划过去。
这么一来,云雾怪就能将自己所发出来的声音,控制到极为微小的地步。
还有一点则是……
它时刻都保持着警惕性,那些密密麻麻的肢节,好似已经做好了准备。
如果不是因为黑暗。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将手电筒光芒找过去。
如果不是因为方莫进化到了第二阶段。
他可能根本发现不了这些。
“我的观察力,确实提升了很多,要是以前的话,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些东西,反而……”
“只会觉得它胖乎乎的,并不会感知到它那透明的肢节。”
“看来,叶倾城从来就没有骗过我啊。”
“只有强大,才能让人发现更多。”
“不过……”
“这怪物看起来可真恶心,她可是有密集恐惧症的,怪不得只是叙述了缺点,弱点,并没有仔细的去讲解。”
……
对于其他的怪物。
叶倾城似乎本着一种科学研究的精神,对他解释了很多。
可是对这云雾怪,就只有短短的几句话。
在云雾里它很强,引它走出云雾,随便锤。
不说毁灭巨兽,就连八爪怪,她的解释都要更多一些,至于大眼怪,则是更多。
“哪怕你是魔王又怎么了?以后我要找一千万条的毛毛虫……”
方莫想到这里,连忙摇头,心中打了个哆嗦“还是算了,能称为魔王,脾气肯定不怎么好,本来女人就已经很难对付了,要是再找麻烦……”
“我可真是自寻死路。”
他嘴角挂上了一抹苦笑,眼里却有着一丝丝的跃跃欲试。
男人嘛,都是喜欢挑战的,他同样不例外。
拿毛毛虫吓唬她,这是他以前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其次就是挨揍。
不不不。
挨揍不是爱好,而是拿出毛毛虫之后的必选项。
就像一段游戏之中的剧情,一旦接触到了关键点,就再也不能逃跑,只能面对。
胡乱思想的他,目光也一直没有离开过那边的云雾怪,只是他却做的很好,看似他根本就没有将目光转过去……
这,就叫斜视。
大半年来的训练,让他懂得了很多这方面的技巧。
比如说,偷偷观察叶倾城,然后来个饿虎扑食……
咳,当然最后的结果很不好,下场极为凄惨。
想象一下,突然有一天,被某个岛国女演员给抓住了,她精力充沛……
这就是下场了。
……
就在他想着到底用毛毛虫怎么吓唬叶倾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