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野鸡脖子的毒液,她准头再好,也奈何不了它们。
即便头狼带着小狼们撤退了,关九一时半会地也不准下树去。
那两头活着却半残的狼慢吞吞地循着气味去了,刚好消失在她的视线范围里。她并不确定头狼是不是在诈她,要知道她听过狼来了的故事,虽然人们总是笑话那个撒谎的孩子很蠢,可是她觉得,也不能因此而忽略了狼的可怕。
如果狼并不可怕的话,什么时候出现在眼前,人类都无所谓啊,一根手指头都能够弄死的蚂蚁,平常压根就不会放在心上。
东郭先生喂了狼,她并不准备效仿他。人类懂得什么叫兵不厌诈,狼这么高智商,天生懂得群体作战,也未必就不清楚这样的诱敌战术。
不过很显然,关九高估了逃走的头狼。她在树上等了又一盏茶的时间,林间还是静悄悄的,除了偶尔的树叶沙沙声,便只剩下了鸟雀的欢快啾啾。
关九看着那四匹东倒西歪的狼尸,不由地皱了皱眉头。她没有办法运回去。那些都是钱,可是就算这钱是她用命换来的,她也没法捡起来。
真是要命。
关九虽然不像丁春花那般钻在钱眼里,可是有钱不能赚,心情也是会不好的。
她从背篓里摸出来几块面疙瘩,就着水壶三两下吃了,寻思着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回去喊人来搬得了。
要是没命花,钱再多也没用。
她还没完全爬下树,林间窸窸窣窣地响起了脚步声,隐隐约约地还有人说“就是这里,声音像是这边”之类。
关九想都没想,又像只猴子那般迅速地爬了上树,利索地将自己的身影藏好了。
来人有她认识的,村民杨其邺,杨其民,教师先生洪卫国,以及他的儿子洪阳,还有剩下的两个年轻人,眉眼有些相像,却并不是村子里的人,起码这么多年她没有见过。
“这是谁杀的狼?好本事!”
四十岁的杨其邺也是经常上山来打猎的,跟三十出头的小弟杨其民一样,都是个中好手。只不过,他们从来都没有猎过狼。
关九没有出声。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她觉得自己似乎又闯祸了。
一开始其实她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问题,自从猎回来几头野猪之后,尤其是最后那头重达四百一十六斤的野山猪轰动全村时,洪卫国曾经在私底下提醒过她要收敛一些。
有些风头可以出,譬如年年考第一,有些风头却不可以出,否则容易枪打出头鸟,譬如打猎本事都强过成年男子,回回不失手,还能猎到他们合力都难以捕捉到的猎物,就算不眼红,也是会让人心里犯嘀咕的。
谁家的女娃娃十二三岁就敢独自进山杀生的?还面不改色地杀山猪?
关九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其实是超越了普通民众的常识范畴,她只知道家里人很高兴她能够带回去这么多猎物,尤其是丁春花,在野山猪卖钱之后总会对她和颜悦色几天,所以原本她是打算着只要有机会,以后见到野山猪就一只都不放过的。
不过多得洪卫国提醒,她的确是收敛了,后面更是一只野山猪都没有猎杀过,到手的也基本都是小型猎物,最大的也不过是傻狍子。
但是这一回,刚才只顾着保命,杀了这么多狼,恐怕任是谁发现出自她手,都要胆战心惊一下?
狼群都敢独自对上的女娃,该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关九烦恼极了,惯常木呆呆的小脸上也露出来懊恼的神色。
她兀自发呆中,便没有听见杨其民与洪卫国的议论,两人看见那箭头,还有其上的蛇毒,都已经猜测出这杀狼的始作俑者是关九了,躲在树上压根就解决不了问题。
“谁?下来。”
两个陌生人当中的年长者忽然神情一肃,视线精准地往她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