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打算今晚就离开长城,但离开前必须处理好野人的首尾。
“曼斯雷德带领野人入侵长城,必须处死,以儆效尤。既然他是我的俘虏,我就有权利按照我的信仰,把他献祭给光之王。“二鹿严肃道。
“啊!”厅内守夜人、野人低低惊呼。
丹妮不置可否,问四个守夜人“你们怎么看?”
“从古至今,塞外之王就没有被宽恕的,更何况他违背了守夜人誓言。凡是逃跑的守夜人,一经逮捕,任何领主都有权将其斩立决。”波文马尔锡缓缓道。
“对,无论如何,曼斯雷德必须死。”梅利斯特与卡特派克皆点头赞同。
“判他死|刑没问题,但能不能先吊死,再焚烧?”老伊蒙皱眉道。
“不是焚烧,是献祭给光之王,”史坦尼斯咬牙强调,“祭品必须是活的!”
“我的看法与各位不同。”丹妮嘴角勾起一丝笑意,问道“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
老伊蒙想了想,道“大概三十年前,游骑兵塔格尔在鬼影森林巡逻时,意外遇到一个被屠了村的小部落。全村上下,百十口人,只剩一个四五岁大的野人小孩活着。
他就是曼斯雷德,塔格尔将他带到黑城堡,由守夜人抚养长大,顺理成章地披上黑衣,成为守夜人。”
“四五岁”丹妮点点头,又问下首的曼斯雷德“你为何打破誓言,背叛守夜人?”
“呵呵,因为一件衣服。”曼斯雷德惨笑一声,语气复杂道“我曾经是一名忠贞的守夜人汉子,也以为会一直干下去。直到有一天,我迷恋上名为‘自由’的东西。
那一次,我在巡逻中负伤严重,随行兄弟担心我撑不到长城,便把我送往一个自由民妇女家中——
嘿,都别这种表情,没有艳情。那是一个老矛妇,很丑,很老。她没那种需求,我也没那个欲望。
养伤期间,她用红色布料修补了我那件被撕裂的斗篷,可回到长城后,指挥官立即让我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
然后,我就跑了。”
“呃,就因为这个?”众人惊呆了。
“连选择自己喜欢衣服的自由都没有,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我要自由!”曼斯叫道。
老伊蒙沉声道“在长城以南,凡是遇到外出公干的守夜人兄弟,只凭他身上的黑衣,任何贵族都会给予食物与补给,甚至当成贵宾般对待,连国王也不例外。黑衣即是束缚,也是我们的旗帜与荣耀。”
“我不要这见鬼的荣耀,我只要自由。”曼斯大声道。
丹妮扶额,脑壳痛。
“你全家都被人自由地屠杀殆尽,还不明白无序的、不可控的自由是多么可怕?”
“上次与你‘口头种族之战’后就明白了,但我真受不了守夜人的约束。”
“他不是当守夜人的料,也不是自愿或者因为罪责披上黑衣,一个孩子,心智不全,迷迷糊糊发下守夜人誓言,这不合理。”
接着,丹妮转换成七神总主教模式,表情突然变得严肃庄重,洁白小脸隐约散发圣洁的光芒“《七星圣经》第23章,天父对胡戈说,凡是非自愿缔结的神圣婚约、发下的神圣誓言,都不受七神保护,该被众人唾弃。”
在布拉佛斯南方,有一片名为安达斯的丘陵,是安达尔人的故乡。而丘陵之王胡戈是安达斯第一任国王,类似于《圣经》中的大卫王。
《七星圣经》中很多内容都以胡戈与七神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阐述。
在七神教义中,违背神圣誓言与婚约都是与违反宾客权利一样的大罪。但也有前提条件,发下誓言的双方都必须出于自愿。
这里的“自愿”,主要是指发誓的人脖子上没有架着刀,内心是否愿意并不重要。
举个例子,珊莎嫁提利昂,她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