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作恶更容易的制度(1 / 2)

只有张诚深刻地理解到,这些讨论涉及到的是国家政治制度。

罗马就是所谓的共和制度,权力是由三百个人组织的元老院所分享的,是一种所谓有限的民主。

希腊和罗马一度都采取过这种所谓民主的制度,但这种制度并不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国家的治理和管理,而只是因为国家中没有一个强大的君王,不得不由一些豪门、贵族官员的子女和富商平分这份国家权力。

这并不是一个更进步、更伟大的制度,而是一种更虚弱、更混乱的体系。

三百个人各自有各自的欲望,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元老院就是一个人人攻讦、争论不休的场所。

民主制度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就是希腊的公民表决猝死了无害的苏格拉底。

这个时代的民主制度,只不过是通过投票选择这种形式,把决断和处理的责任分散到几百个乃至上万个匿名者的手中,让作恶更加方便、更不需要负责而已。

在民智未开、技术落后的时代,民主毫无意义。

张诚来到大秦,并没有抱着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或者政治理念。

在始皇帝时期,张诚过得还不错,所有秦人都接受始皇帝所选择的这一套办法。

经历了秦末的战乱,对比了萧何、刘邦和始皇帝的社会环境,张诚觉得这个时代除了秦法,其实并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中央集权的皇帝,也许是一种最有效率、成本最低廉的国家治理方法——至少,他比六国的手段效率都还要高一些。

而严格遵守秦律,这事如果做得好,也不会像萧何那个时代把百姓搞得那么凄惨。

大秦可以说是用较少的官吏治理一个更大国家的一个有效系统。

砍掉了六国的朝廷和刘邦时期的无数诸侯王、彻侯以后,国家管理层的规模要小得多。大秦的财富,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被用在了行政系统上。

作为一个偏机械论的科学家来说,成本更低的系统就是更好的系统。

虽然张诚对民主制度知道的远远比这个时代的人更多,但是亲身经历了这个时代以后,张诚也并没有哪怕一瞬间考虑过把民主制度引进到这个时代。

无论是哪一种民主表现形式——直选、代议制、君主共和,在大秦活了四十来年的张诚觉得,对大秦来说,那些制度通通是扯淡。

一个把天下视为自己家庭的管理、把天下财富当成自己的财富、把人民视作可以为自己创造更多价值的皇帝,他不见得就比民主制度做得更差。

相反,这样的皇帝没准对人民更好。至少,张诚亲眼所见到的始皇帝和扶苏两位皇帝,其实都算不上是文学作品中的那种独裁者。

始皇帝并不是一个凭自己喜好独断去做事下令的人,更多时候,始皇帝只是根据朝臣的建议选出那个执政和决策的方案,做最终承担这一切责任和后果的人而已。

始皇帝是依赖包括王翦、蒙恬、李斯、冯去疾这些人,才能够管理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

包括“焚书坑儒”这种最后被写入史书的大事件,实际上也是李斯建议并且制定了相当完善的方案以后,始皇帝批准执行的。

张诚甚至怀疑整件事情中,李斯也不是唯一的建议者,李斯也是要依靠自己丞相府的一干工作人员共同决策,才能提出一个详细的方略。

皇帝是负责任的人,但并不是具体执行一切的人。皇帝批准、同意、签字,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在张诚看来,一个最终承担一切责任的皇帝,一个管理一切、决策一切、推动一切的皇帝,比起一个无所事事、只会彼此争论、口沫横飞的三百个人的长老会,有效的多、正当的多、也纯粹的多。

希腊和罗马也并不是不想拥有一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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