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的情况是大家都965,一线厂年薪10,其他人年薪6,现在某厂通过无视法律,把工作时间延长到了996,然后胜者通吃,把工资提高到了40;可是小厂发现了《劳动法》形同虚设,于是也把工作制延长到了996,工资却还是6,令其员工利益严重受损。
那个吃螃蟹的大厂员工一看,虽然996了,但工资涨那么多,值了啊!
从单方面看确实没多大问题,但这种行为在本质上是吃着别人的红利。
现如今的经济确实还没发展到能让全民都享有基本福利的地步,但另一个问题是法制和社会观念也没发展到可以自由发挥的地步!
都想要钱,所以才要严格遵守法律,《劳动法》一定程度上就是保护弱者利益的。
想要拿华为一样的钱,最理想的做法是什么?假如某国出台新的政策,确认加班合法,然后规定最低加班工资(最好以行业平均工资为基准)和员工最低配给股权。
但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就是违法的,错的就是错的;企业迫使或者利诱员工加班,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华为有它的优点,加班这个问题的各方面做的也多少比其它公司好一些,但是这种行为本来就不是对的,是违法的行为。
严重点来说,这和杀人给够赔偿诈骗后诚恳认错又有多少的区别,你加班发足工资,法律就可以只是摆那好看吗?
你做了,但是你至少要知道这是违法的,不要显得理所应当!
法律高于情理!法律高于情理!这就好比今天你可以突破加班时间上限,那明天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也可以踏破?
反正你们认为如果满足xxx条件,工资少给点也合理嘛!
华为是有责任感的大公司,但是在加班的问题上就是一个污点;这就好比有一个人,他什么都好,就有个缺点是爱说谎。
是是是,我知道他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我只是想说他有个缺点是爱说谎。
对,你说的我都了解,他成绩一直很好,我知道,我是想说他有这么个缺点,我明白,他的情况我了解!
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们相信爱说谎其实是一种美德呢?
法律自愿与情理的问题也可以这样理解,我国有一条规定,廉租房不能转租,有一种看起来很合理的做法,比如你实在太穷了,你愿意500块把它转租出去,然后去住300元的房子。
很合理是吧?
这不是对于“帮助穷人”的目的贯彻得更加深刻吗?
但是抱歉,不能转租就是不能转租!
开了这个口,就会坏了很多东西。
我们必须遵守规则,然后才能通过修改规则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能暂时没有力量去做什么具体的事情,但起码要知道要站在维护法律这一边,而不是去破坏他。
以前我们没有条件,或者在环境不允许的情况下,被迫做出了一些选择,但知道这是错的。
星空起初,杨伊在经营上也犯了一些错误,星空起初加班问题也是很多,因为高额的奖金,利诱员工愿意去加班,甚至这很可能就是星空起初成长那么快的原因之一。
但是杨伊在仔细思考探讨之后,毅然放弃了这种对企业很有利的制度。
八小时工作制是无产阶级劳动者保护自己的权益争取来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是保护八小时工作制。
企业一旦实行这种制度,就会很容易混淆了愿意为钱加班的人和不愿意为钱加班的人。
企业都会默认所有员工都是第一种人,但却忘记了后一种人压根得不到应得的权利。
大多数人都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