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罪行令人发指,1994年成都市“12·31”系列入室杀人案(1 / 4)

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警察入室杀人抢劫案。

周强从警校毕业当上公安干警,到被捕,仅仅三年多时间,竟主谋策划,拉人下水,入室抢劫两次,枪杀六名无辜群众,其罪行之残暴凶狠令人发指。

从小学到中学,周强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经常受到学校奖励,后来,他考入了警察学校。从警校毕业后,分配到四川成都下面一个县的公安局看守所预审科工作。周强不满足于每月那几百元的固定收入,在背地里当上了经纪人,跑起了药材生意。然而经纪人并不那么好当。在他碰得焦头烂额之际,受一些影视录像片和入室犯罪分子的影响,一个不寻常的发财致富的罪恶念头在他脑袋里产生了。

1994年12月底,周强回成都市里探望退休的父母,与堂弟周彤相遇。周彤当时年仅18岁,高中毕业后,先后在商场做过临时工,在美术家协会当过装裱工,也当过经纪人,做过生意。

一天,周强趁父母外出之机,约周彤来到家里,两个人交谈起来。

“你累死累活的,每个月可挣到多少钱?”周强问。

“一百多元。”周彤如实回答。

“你每个月的开支是多少?”

“这就没有深浅了,远远超出工资数。”

“不够用怎么办?”

“向父母要,找熟人借。”

“你想不想发财?”

“我又不是傻瓜,咋个不想。”

“那好。你如果愿意同我合作,我保你钱财滚滚而来,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这是真的?只要我有钱花,有福享,随便你叫我干啥都行。”

“那好,痛快,我需要的就是这句话!”周强摸出腰间的手枪,“你看,这是什么?”

“谁不知道,这是手枪。”

“与‘枪’字最接近的字又是什么?”

“那还用问,‘抢’字嘛。”周彤立刻答了出来,“难道你要我同你去抢?”

“嗯。”周强点点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我们专门去抢那些做生意的暴发户。”

“这要不得哟……光天化日之下,不要钱没抢到手,连人都跑不脱。”周彤毕竟年轻心虚。

“你怕啥子?我们又不是去大街上抢,而是选好目标,趁着夜色,身穿警服,正大光明地去那些暴发户家里作客。”

“别人拒绝怎么办?反抗呢?”

“你放心,身为警察我自然自有主意。他不合作,反抗,我就毫不客气地请他吃‘花生米’。”说罢,周强举起了手中的枪,极熟练地做了个射击动作。

周彤同意跟周强一起干了。

接下来二人对天发誓,密谋行动步骤,购置了望远镜、手套等物品,然后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住宅小区物色抢劫对象。

他们选中了北路东一路4幢的几间装饰豪华的房子。时间定在元旦之夜,他们认为这天大多数人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气氛里,缺乏警惕性,加上燃放鞭炮、划拳、搓麻将、收看电视、欣赏音乐的种种声响,在这个时间里作案不会引起人们注意。

周强和周彤白天大睡一觉,下午酒足饭饱之后,黄昏时,躲过家人,周强给周彤也穿上警服,骑上自行车向目标奔去。

1994年12月31日20时许,两名戴警帽、穿警服、身藏手铐、匕首、手枪的“警官”,登上了北路东一路4幢1单元的楼梯,在5号宅前摁响防盗门外的门铃。

5号宅的男主人名叫邓武权,27岁,个体工商户。他拉开防盗门上的微型窗口。见门外是两名“警官”,连忙赔笑说:“请问,二位找谁?”

“我们是公安局的,因公务在身,想向你了解几个问题,希望你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