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先天后天,真伪本命 第十节 这是一场描述很多却结束很快的战斗(1 / 4)

曲景升与原丛野完成转帐时,一群人从天而降,其中一位大笑道“见者有份”,曲景升与原丛野等人闻言脸色就变了,目光凶狠的望着踩着飞行滑板着陆的十几人。

“见者有份”在胡山雕看来是很奇葩的“星律条例”,但真正实行此“条例”的却并非“祭与极”,胡山雕在“玄宗大陆”时就知道“玄律”中有这么一条。

星律是由玄律、繁星律、极律融合后颁布的,它的名则是命宙赋予的,也就意味着命宙是星律的后盾,而“星邦”只是“星律”的维护与执行。

“见者有份”是为了避免争端扩大化的星律条例,适用范围较广,但执行条件却较为严格,并且能够引用这条星律的只能是“修炼者”,普通人不在此例。

当某件无主物品被两方或以上的所争夺时,在所有参与者皆是“修炼者”的前提下,通过比武的方式解决,即为“见者有份”。比武过程当中不得出现“死亡”,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造成对手死亡者,则触犯“星律”,送交“星裁厅”审判后量刑。

“见者有份”最先要确定的是“无主”,曲景升虽然是获得者,但“山河镇宗镯”是属于无主范围,而那位喊出见者有份的家伙之所以要等到曲景升跟原丛野完成转帐,关键仍然是在“无主物品”。

“见者有份”条例里规定,任何由“无主物品”产生的利益,都属于“见者有份”,也就是“山河镇宗镯”卖出去的钱,仍然属于“见者有份”。不过,“见者有份”也是有时效性的,小时没有被人发现并提出“见者有份”,则就从“无主”变成“有主”。

还有一种解决办法就是“申请物归”,每个州的星府都有一个“物归厅”,此厅就是专门负责“无主之主”申请为“有主之物”。但“申请物归”的手续费较为昂贵,并且不因物品贵贱而定,直接是一个统一价格——万星币。

胡山雕怀疑万星币是洪荒佬们的恶念在作祟,洪荒佬对命宙土著的生命财产一直是漠视的,若非为了“本命进化”,搞不好“祭与极”就不是死一两百亿人,而是千亿土著都死的结果。

也因此,洪荒佬总想让命宙土著们自相残杀,否则,定个星币,“见者有份”就形同虚设。而命宙只有智能,跟“曼湖”一样拥有判定标准,它必然对星币跟万星币没有什么概念,也才会判定“见者有份”录入“星律”。

“老曲只有两个人”,原丛野冷哼后说道。

“见者有份”是比武方式,少有单挑的,基本上都是团战,但必须以最低人数的一方为标准,也就是最低一方若是一百人,那就是“百人”团战。“自由极网”曾有一个很火的视频,“万人”级的“见者有份”团战,其实就是一场两万人的战争,死了六千多人。

由于“见者有份”里定的是“凶手”,那没有“凶手”或找不到“凶手”怎么判?洪荒佬们的态度就非常关键了,而只有稀少的人才知道“星邦”首脑们是如何“爱民去死”的,所以,这场官司最终没有对任何一位参战者判刑,而是让参战者出钱抚恤战亡者。

此场官司的判决必然影响深远,小打小闹的“见者有份”固然不会消失,但大规模的“见者有份”则必然频繁。之所以会出现“战争级”的“见者有份”,这其实跟“祭与极”的初始化有关系。

“祭与极”的初始化不仅造成两百亿人的死亡,也造成难以估算的财产损失,更相当于诸多“势力”的一次“洗盘”。如此,就出现大量的“无主财富”,谁看到数百上千亿的“无主财产”不眼红?星邦也眼红,但星邦不敢将其纳为己有。

星邦洲几乎每个星府洲都垄断了各行各业,若是再把这些巨财收为己有,“祭与极”估计是没有以后的。星邦吃了肉留下汤,喝到汤的自然支持星邦,毕竟,他们夺取的并非真正的“无主财产”,而是“原主”被“星